浦北县位于广西的南部,在开放城市钦州市东部,属其管辖,全县面积2517平方公里,辖16个镇,总人口80多万。整个县境紧挨大西南出海通道的南端,地处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,区位优势明显,经济发展前景良好。浦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气候温暖,冬短夏长,土地肥沃,自然资源丰富。全县森林总积蓄量达20亿立方米,全国连片面积最大的11多万亩天然次生红椎林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林区,有20多万亩竹林和丰富的芒编资源。县内有南流江水系和西江水系,能开发利用的淡水养殖面积达10多万亩。地下矿藏40多种,现开发利用的有铅、锌、银矿、石灰石、花岗岩等10多种。全县已建成九大农业商品基地,其中香蕉、荔枝、龙眼等水果种植面积60多万亩,每年以70多万吨的产量远销国内外。浦北有”中国蕉乡”之美誉。浦北旅游资源丰富,开发潜力大。浦北基础设施日臻完善。县内”三纵五横”的公路网络已形成,通向县外的主要通道全部是二级公路。能源、通信设施完善。
浦北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
抽逃出资的股东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?
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,当出现抽逃出资这种行为的股东时,在特定的条件之下,是有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。
在公司面临债务无法清偿的局面时,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的举动,那么其他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将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。
这样一来,该股东就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,对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这里有一点广州要账公司必须要提醒,那就是要想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,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行,像是转账记录、财务报表等这些资料都可以作为重要的依据。
并且,法院在对是否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一决定作出时,会全方位地综合考虑各种不同的因素,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的具体时间、抽逃出资的数额大小,以及对公司债权人利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等。
总而言之,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特定的情形下是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可能性的,但这必须要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。
案情回顾:
小沈、小韩、小杨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。后公司负债且无法清偿,债权人小朱发现小沈可能存在抽逃出资行为,于是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小沈辩称自己没有抽逃出资。小朱拿出转账记录等资料作为证据,双方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若小朱证据充分能证明小沈抽逃出资,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,小沈符合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形。
2、法院会综合小沈抽逃出资的时间、数额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程度等因素,判定是否追加小沈为被执行人。